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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企业该怎样认定申报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小编将从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清单、方式、时间要求等方面为大家解答,申请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机构,需在2021年5月6日前,已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更多详情如下,想要咨询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联系以下指导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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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业务征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正反打印),包括:推荐函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附件、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等,另附材料真实性申明书一份(附件7)报送至兴智路10号高新园大楼一楼社保大厅12号窗口。
二、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南京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机构需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在此基础上,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上传省级孵化器申报书及证明材料,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2、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填写《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并提交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如下:
1.总目录。
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1)基本信息表,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2)运营资质相关文件。包括: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孵化器正式运营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孵化器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孵化器企业入孵条件及企业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孵化器2020年火炬统计基本情况表等。
(3)孵化场地情况表。
(4)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受托管理的须提供受托管理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5)孵化资金情况表。
(6)孵化资金证明材料。需提供孵化资金成立文件或合作建立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
(7)孵化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8)创业导师情况表。
(9)创业导师证明材料:与导师签订的辅导协议或聘书等相关材料;创业导师辅导企业相关图片、活动报道等材料(总数不*过10个)。
(10)专业技术服务情况表,申报专业孵化器的单位需填此表。
(11)专业技术服务证明材料。需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用途。
(12)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13)在孵企业证明材料。包括:所有在孵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要求加盖在孵企业公章(公章不可复印),并注明“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仅用于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审”;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申请专利或获得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须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或拥有证书复印件;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须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可说明投融资发生的材料;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案例。
(14)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15)毕业企业证明材料。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企业入驻时与孵化器签订的入驻协议复印件,毕业企业满足毕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16)毕业企业满足毕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过500万元,需提供投融资协议、银行流水或工商变更截屏等证明材料;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过1000万元,需提供企业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需提供兼并、收购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或者资本市场名称及股票(份)代码等。
3.申报单位信用申明书,签字、盖章、日期,需填写规范、齐全。
备注:主管部门推荐函、推荐表、信用申明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审核表等无需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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