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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站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满足一定条件,从事退役电池回收贮存转运的大型站点,同时鼓励兼具拆解、检测、梯次利用、再生等其他功能,原则上一个设区市范围内设立一家。区域中心站完成本区域范围内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任务,并将低速车电池、1次性锂电池、非标电池等纳入回收范围,实现应收尽收、就近回收。
江苏省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站申报代理咨询:18755196600
江苏省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站申报的对象为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汽车拆解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等相关企业均可参与建设,相关企业亦可通过自建、共建等方式建设区域中心站,并在培育期内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各项措施。具体的申报条件如下:
江苏省培育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站申报条件:
区域中心站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满足一定条件,从事退役电池回收贮存转运的大型站点,同时鼓励兼具拆解、检测、梯次利用、再生等其他功能,原则上一个设区市范围内设立一家。区域中心站完成本区域范围内退役动力电池回收任务,并将低速车电池、1次性锂电池、非标电池等纳入回收范围,实现应收尽收、就近回收。
二、区域中心站需满足的条件
区域中心站除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46号)所列内容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一年来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需接入江苏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平台。
(三)区域中心站单独用于收集贮存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废旧动力电池贮存量应不*过200吨;
(四)专门从事电池回收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
(五)具备覆盖本区域内退役电池回收的能力,制定完善的回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