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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为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力量,开展了2021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哪些企业可以申报培育呢?请看下午关于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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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条件:
1. 本年度申报省入库的企业需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七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并在南京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本年度申报省入库的企业需先在“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系统”(网址:http://49.65.0.222/)进行注册登记,待各区(园区)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本次省入库。注册成功企业需同时填写“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系统”与“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73.128.119/GQSB/SGQ/login.jsp),并确认两次填报内容一致。
3. 2018-2020年度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信任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认涉密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