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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京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预测解读!该南京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等内容,小编根据以往相关政策整理汇总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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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 系;
3.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 措能力;
4.近三年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二)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项目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申报范围;
2.项目申报主体、建设主体和贷款方一致;
3.申报项目需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原则,有 利于扩大市场容量、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优化资源配置, 并对行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申报投资补助重点项目及贷款贴息项目须已开工建设,重 点项目的总投资要求不低于5000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包括自 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申明书、贷款协议、 贷款合同等),其中市、县财政先期已资助的项目优先;
5.申报集聚区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项 目需平台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
6.同一项目未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且前期未获得过省 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
南京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严把申报条件关,确认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备。
南京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4份(3份送市发改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区发改委留存1份)。
南京市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注册所在区进行申报,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初审后,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联合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材料一并送至市发改委,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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