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业资讯
好消息,2021年南京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资金申报开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三条、第2十九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要求,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性,充分发挥、使用好省、市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现启动2021年度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区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和扶持额度,请你们按照本通知要求,积*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免费咨询:19855109130,0551-65306190,2881391780
一、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主体
在建邺区辖区内承担或自主开展区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企业、民非组织等单位,均可向我局申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的扶持经费。
二、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条件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必须为我区2020年已经举办或计划2021年实施的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良、快捷、便捷的具有一定社会效应的群众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包括演出服务、特色公共文化项目、文化团队建设、群众文艺创作等。申报材料具体参照《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表》,提交材料必须完整,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评审的资格。
2、项目申报分为评审和验收两个环节。
评审。区文旅局根据受理项目总体情况及项目类别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按项目投入经费的一定比例,拟定补助金额,同步报纪委,上文旅局局长办公会议定,交区长专题会研究。
验收。11月初,各项目均需提供总结报告,由区文旅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并由第三方审计公司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计。
3、对于立项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采取资金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一般按一个年度、两次拨付项目资金,即立项评审通过后拨付资金总额的70%,项目验收合格后核拨剩余的30%。
4、区文旅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补助项目的监督检查。凡出现未交验收报告、擅自变更项目、弄虚作假或不配合监督、审计工作的,将采取责令改正、停止资助、撤销项目资助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等措施;构成违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方式
2021年度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将于2021年1月15日截止,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A4纸打印)和电子邮件形式,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区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建邺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 目 名 称 |
|
|||||
项目申报单位 |
需提供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
登记地址 |
|
|||||
项目设立时间 |
2021年 月 日 至 2021 年 月 日 |
|||||
单位编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
姓名 |
职位 |
办公电话 |
手机 |
||
项目负责人 |
|
|
|
|
||
项目联络人 |
|
|
|
|
||
电子信箱 |
|
|||||
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
|
|||||
项 目 服 务 主 要 内 容 |
|
|||||
资 金 管 理 |
项目总预算为 万元,其中: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