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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2023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开始了,看下文了解一下2023年申报的时间、条件、流程以及材料吧,关于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小编也简单整理了各区的大致政策情况,未完整的可以找小编了解,有意向申报或者对于申报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与我们的项目人员沟通,科技企业一站式服务,先交朋友再谈合作,卧涛科技科技期待在茫茫人海中与你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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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6日-10月20日(其中,10月10日至10月20日为网上提交材料时间)。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法人内设机构。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2)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6项,营业性收入不低于80万元或促成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少于2000万元;
(3)基础条件满足经营要求,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4)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10人以上,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5人以上,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5)连续两年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从未败诉。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系统登录
访问市科技局门户网站,选择“办事服务-服务事项”,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个人账户(身份证)登录,进入“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2.在线填报
方式一:“可申报项目”页面,根据申报类型点击“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后的【申报】,在线填写表格信息;
方式二: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3年度项目-认定(备案)项目-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点击【项目申报】,在线填写表格信息。
3.附件上传
(1)《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填写《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制成PDF文件上传;
(2)相关附件。根据要求上传对应的附件,以PDF文件上传,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10M。
4.提交项目
点击“提交”,提交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在系统项目已办页面,项目状态显示为“待区局推荐”即申报完成。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统一用A4幅面、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所在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各推荐单位应于2023年10月27日前完成审核,并将《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认定推荐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成果推广部,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420室。
五 、武汉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1)江岸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享受市级补贴100万元、30万元的基础上,江岸区再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在市级考核优秀的,在享受市级补贴30万元的基础上,江岸区再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武昌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对在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武昌区实现就地转化的,按其上年度委托开发和受让技术实现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技术开发合同、转让合同、服务合同、咨询合同在区科技经信局技术合同登记站认定的企(事)业单位,按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的0.0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中小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合同交易,对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足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1000元奖励。
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民口企业,按照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2.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30万元。对主持获得国家科技奖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
(3)青山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大力实施揭榜挂帅制。紧密结合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实际,试行“揭榜挂帅制”。围绕我区重点产业,组织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或研发机构项目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开展技术转移专业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4)洪山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支持技术转移专业服务。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站实施绩效考核奖励,最高20万元。对经报备的科技成果对接、项目推介活动,按规模和成效进行补贴,每场次最高10万元。
支持辖区高校院所的科研团队、技术转移服务人员,围绕洪山区重点企业和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和技术转移服务活动。对于经备案并认定的技术转移相关合同,按认定的实际交易额的7%给予科研团队和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5)蔡甸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对企业引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成果,并进行技术合同登记,按照实际成交额(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不含专利权实施许可)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补贴。对经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6)江夏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区级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4%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东西湖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区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补贴;
对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分别奖励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