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宁国市组织征集宣城市科技计划“揭榜挂帅”类项目需求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活市战略,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此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活市战略,充分利用市内外科技资源,攻克制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此通知。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市“2+8”特色产业,提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市“2+8”特色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发榜方原则上须是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3%,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揭榜挂帅”项目需求,须经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发榜方按要求填写项目需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详见附件:《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于2022年11月7日前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3.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务会议审议后,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1.填报附件《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发榜方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年研发经费投入等。其中,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3%的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提供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征集推荐,每个科技主管部门推荐1项。
六、其它要求
发榜方提出的项目需求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市区、市经开区要认真审核把关。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需求评审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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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需求领域
聚焦市“2+8”特色产业,提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重大技术需求。
二、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项目需求征集对象为发榜方,是指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征集条件
发榜方(即项目需求申报单位)和主持人等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需求应为聚焦制约市“2+8”特色产业或企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重大公益性共性技术以及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需求应包含明确的成果形式、技术指标、预期完成时限、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且尚未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
(3)发榜方不得存在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至申报截止日期三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情况。
(4)发榜方发榜方原则上须是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3%,有能力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和配套条件,保证项目完成后能率先在企业推广应用。
(5)发榜方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重大违法行为。
“揭榜挂帅”项目需求,须经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三、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发榜方按要求填写项目需求申报材料一式3份(详见附件:《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于2022年11月7日前提交到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2.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发榜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3.榜单发布。市科技局牵头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论证,择优遴选出影响力大、公益性强、应用面广的项目需求,经局务会议审议后,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榜,招引揭榜单位。
四、申报材料
1.填报附件《宣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发榜方研发能力证明材料,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年研发经费投入等。其中,2021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或超过3%的证明材料,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统计部门数据做重要参考。
3.提供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市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需求征集推荐,每个科技主管部门推荐1项。
六、其它要求
发榜方提出的项目需求材料须真实、有效,所在县市区、市经开区要认真审核把关。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需求评审资格,依规对发榜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