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农民林业专 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林场的通知》要求,请各县(市、 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对照《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 社创建标准》和《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评选认定办法》,认真开展申报主体的初选审查推荐工作,做到自愿申报、择优推荐。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本次评选全市共推荐16个省级合作社示范社、18个省级 示范家庭林场,各地林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省级合作社示范 社、省级示范家庭林场各不超过2个。同时上报三年期满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社进行复审认定。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上报,并按照要求完成推荐材料及申报光盘,务必于11 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 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