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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合肥都市圈合作共建供肥蔬菜基地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9     浏览次数:    

申报2023年合肥市共建供肥蔬菜基地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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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肥蔬菜单个基地(新建及改扩建)建设规模要求:露地蔬菜(含水生蔬菜)不少于100亩,设施大棚(含双层钢架大棚)净面积不少于30亩,连栋大棚净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伏缺菜(配备遮阳网、防虫网的设施大棚,提供7—9月份的供肥蔬菜票据)净面积不少于50亩。

二、为确保设施大棚建设质量,合作共建基地大棚建设标准可参照《合肥市设施钢架大棚建设导则》、《合肥市双层钢架大棚(和县二代棚)建造技术导则》、《合肥市连栋温控大棚建造技术导则》要求,对新建及改扩建基地设施大棚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使用废旧钢管的,在评审时予以一票否决。

三、为确保供肥蔬菜质量安全,所申报的基地必须具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能够提供供肥蔬菜市场凭证或销售清单。申报经营主体经营正常且主体法人代表无不良信誉记录。

四、合作共建基地奖补实行先建后补制,基地必须是2023年新建项目。

五、乡镇申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对申报基地进行初验后认定。

六、申报方法

1、填写附件申报表格,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一式一份报至舒城县农业科学研究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截止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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