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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奖励补贴政策,申报条件以及认定流程汇总!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14     浏览次数: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其中主要介绍了申报科目以及申报条件,想要了解申报成功之后能获得哪些奖励扶持可以来咨询小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参考,政策时时变,文章以最新通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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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疾病领域/临床专科

重点支持以下疾病领域/临床专科申报:糖尿病与代谢疾病、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肾病与泌尿系统疾病、皮肤与免疫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职业病、地方病、中医、影像医学、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放射与治疗。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

(二)申报疾病领域所涉及的专业已获得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备案;

(三)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内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四)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省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课题;

(五)具备临床医学研究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

(六)申报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七)感染性疾病限定由具有传染病独立科室或传染病专科医院牵头,联合市级及以上疾控中心申报;

(八)无科研失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规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

三、相关说明

(一)同一个大学隶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只能有一个机构申报;同一市(州)同一疾病领域/临床专科限推荐一个医疗机构。

(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有关高校、省级部门或市级科技和卫生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向科技厅报送。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及其附件等纸质材料一式6份,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份(格式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委托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请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21日17:00时前报送至省农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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