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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创新型县(市)奖励补贴政策16地市汇编,附认定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1/15     浏览次数:    

下文介绍北省创新型县(市)申报条件、奖励补贴政策一起来看看吧,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市如果朋友们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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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本地方实际,推荐创新能力位居本省前列的县、县级市或旗(含计划单列市所辖县<>)进行申报。各地方推荐名额数量按照所辖县(市)数量、2021年全国县(市)创新能力评价情况,以及各地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等分配。

各地方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于20231216日前,将推荐函、创新型县(市)推荐汇总表(附件2),以及创新型县(市)建设方案、县(市、旗)基本信息表、县(市、旗)2021年创新能力数据采集表各15份(均需加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技部将开展咨询评议、实地考察,提出创新型县(市)批准建设名单,并按程序公示后发布。

一、建设基础

(一)基本情况

区域区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技创新情况,包括组织管理部门、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及成效,存在的不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

(二)创新优势与特色 

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定位,在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依靠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科技支撑生态文明【依靠科技创新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或科技支撑民生改善【依靠科技创新助力脱贫地区群众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选择一个建设主题。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建设创新型县(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要明确创新型县(市)建设思路,体现可行性与引领性。基本原则要对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主要目标要形成可考核的三年总体目标与年度目标,包括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体现建设成效和可考核性。

三、建设定位

依据建设主题,根据具体建设目标进行定位,定位应符合县域自身发展优势,突出创新驱动、创新引领发展。

四、建设任务

结合目标和定位,针对制约当地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政策落地、创新创业要素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导产业创新发展、科技创新为民惠民、体制机制全面创新等方面,提出建设的重点任务,实施一系列行动、工程,突出特色、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五、年度任务与进度安排

建设周期为320232025,结合目标提出年度任务和进度安排。

六、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

包括组织领导、责任主体、运行机制、考核机制等。

七、配套政策与保障措施

为完成建设目标制定出台的有关创新政策、资金投入及具体保障措施。

十堰市郧西县创新型县(市)奖励补贴政策

1.加大县级财政科学技术投入。按照财政对科学技术支出优先予以重点保障,并确保适当增长的原则,逐年加大县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从2020年起,每年按照上年度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预算的30%左右增长。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科技项目实施、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科技人才引进与培育、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等方面。

2.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对当年获得国家认定(含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人才。一是对选派支援我县的三区人才,经过工作目标考核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每人每年县级奖补5000元。二是选派支援我县的省级、市级、县级科技特派员,经过工作目标考核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每人每年县级分别奖补5000元、3000元、1000元。三是对来我县企业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论籍贯,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持续在岗的硕士1万元/年、博士2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四是被县政府聘请为重点技术、重点产业领域专家顾问的,根据签约任务及贡献大小,聘请期内,每人每年给予2—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五是被县内企业聘请为常年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顾问,并签订技术开发服务合同的专家教授,根据签约任务及贡献大小,经考核认定,合同期内每人每年给予1—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连续补贴3年。六是对来我县与企业合作组建专家团队或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关键技术攻克的行业尖端人才或两院院士,根据贡献大小,每年给予5—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连续补贴3年。

4.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当年认定的创新创业平台〔包括:校企共建研发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型研究所)、工程(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联盟(联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等〕,通过国家、省、市认定(挂牌)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当年不重复计奖)

5.创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对创办农业科技园区及各类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被国家、省、市、县认定并授牌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当年不重复计奖);当年被认定为科技创新示范乡镇、科技创新示范村、科技创新示范户的,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6.实施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我县立项实施。县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每年列支专项预算200万元,用于重点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资助,资助强度为:重大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3—5万元。

7.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登记1项省级科技成果奖励1万元。支持技术合同登记平台软硬件建设,对技术合同登记平台实行绩效考核奖补,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达到1亿元的,奖励1万元;达到2亿元的,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当年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效益十分显著的,经过考核认定,每转化一项成果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知识产权,当年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每件奖励0.5万元;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建设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9.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当年在股权交易市场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设立种子基金1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配套跟进安排科技资金持续给予支持。

10.加大科学技术奖励力度。当年对获得国家、省科技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等奖项的,同一奖项按最高层级50%配套奖励。

上述就是湖北省创新型县(市)申报细则,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企业如果想要申报或者有疑问需要咨询欢迎随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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