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业资讯
四川省的小伙伴抓紧时间看过来,2023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更新出来了,不看肯定后悔哟。为规范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小编已经为你们整理了相关的信息,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宜宾市、南充市、达州市、雅安市、广安市、巴中市、眉山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符合条件想申报或者对此有疑问的欢迎致电小编,免费解疑答惑,速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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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范围
全省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包括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二、工作流程
企业登陆国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按属地原则注册并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模块,如实、完整填报2021年度企业相关信息(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陆,无需重复注册)。县(市、区)、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逐级对辖区内企业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培育平台将于11月15日-12月20日开放,市(州)审核工作应于12月25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抓紧组织本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每一户企业应填尽填。
(二)今年为首次更新。以后年度,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登陆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按照国家《暂行办法》规定,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其复核资格。
(三)企业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3个月内登陆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并按程序逐级上报我厅。按照国家《暂行办法》规定,未在3个月内报告的,取消企业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申报指南
一、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的条件
(一)在四川省辖区内登记注册并已经营3年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重点培育“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以及特色优势产业等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要领域中的中小企业。优先培育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中小企业。
(二)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川南、川东北和攀西经济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的企业上年末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或贫困地区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企业近两年的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四)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银行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质量、环境污染事故。
二、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的政策扶持与管理
(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认定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予以跟踪管理。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诊断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支持其积极申报和承担国家相关专项和省级相关项目。
(2)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当年,企业须按照申报条件申请复核。有效期满未申请复核或经复核未达标的企业,取消其“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资格。
(3)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按照要求主动服务,做好“专精特新”企业的“育苗壮干”梯度培育工作。
(4)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评“专精特新”企业;已确认为“专精特新”企业的,一经查实,予以撤销。
(一)在申请遴选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有其他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且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5) 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等重点中小企业,在有效期内的,按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管理。
三、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的基本标准
(一)专业化指标。企业专注于产业链中某个领域或环节,主导产品(服务)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新材料或重要配套产品(服务)。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成都平原经济区的企业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数或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员工数应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5%以上,其他地区企业应在20%以上。
(二)精细化指标。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企业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管理效益突出、降本增效显着,产品品牌和服务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在细分市场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三)特色化指标。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具备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独立属性;企业拥有“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自主品牌。
(四)新颖化指标。企业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及以上,或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着作权5项及以上,或授权植物新品种权3件及以上;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的程序
1. 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按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申报通知要求,申请企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 申请企业向企业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申请书、会计报表、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当年申报通知)。
3. 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书所列初核指标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5.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评审结果、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可根据工作情况组织或委托市(州)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提出核实意见,形成拟定名单,并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正式发布企业名单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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