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淮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农工组〔2022〕9号)精神,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到基层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启动2022年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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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聚焦科技强农,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优化种养结构、育强特色产业、打响优势品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聚焦机械强农,支持科技特派员针对小麦、大豆、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研发推广适应性强应用范围广的多功能农机装备,加快制造成本低、效率高、寿命长的小型农机具,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聚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科技特派员加快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从技术服务向产品营销、金融支持、生态环境、乡村治理等农业产业领域服务延伸。
二、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机械强农项目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项目主持人应为我市注册的科技特派员(含县、区选派的科技特派员)。
2.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应依托派出单位或服务单位申报,该依托单位要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涉农实体,成立时间一年以上(202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或成果推广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或成果推广转化目标,实施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规范。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二)其它不予支持的情况
1.项目主持人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逾期未完成的或实施周期内有终止、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本年度同一项目市本级财政已通过其他部门、其它计划支持的。
3.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晰的。
4.违背科研诚信的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征信查询有失信行为,且企业申报截止之日未予以修复成功的。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请县(区)科技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平台征信查询情况,经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与推荐函于12月12日前报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