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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申报(四类平台功能定位+认定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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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定位与重点任务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省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ABCD四类:A类为产业技术研究院,B类为产业创新联合体,C类为专业型研究所(公司)D类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

(1)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由市()政府为主体,高校、科研机构作为依托单位,整合行业内优质资源,共同组建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试熟化、企业技术研发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和股权投资等创新创业活动。

(2)产业创新联合体。应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院士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共同组建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要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以产品创新为导向,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的研发创新,重点解决产业“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理论成果向技术研发与应用,向产品化、商品化、市场化延伸。

(3)专业型研究所(公司)。应以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境外高水平研发平台为基础,由骨干科研人员以股权为纽带,吸引政府资金、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等参股,共同组建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独立法人公司,主要开展企业技术研发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等创新创业活动。

(4)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应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组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服务于企业研发创新需求,重点开展重大技术研发,积极开展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和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培养,鼓励开展对外技术服务。企校联合创新中心设在企业内部,也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

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

湖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备案申报条件

1.所涉产业应是市州优势特色产业,省内产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亿元。

2.所在地政府主导,有相应的实质性经费投入。

3.参与组建的企业应为产业内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具备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实施条件。

4.参与组建的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相关技术领域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

湖北省产业创新联合体申报条件

1.所涉产业应聚焦集成电路、地球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数字、生物、康养、新能源与新材料、航天航空等十大重点产业领域。

2.依托的企业应当是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

3.科学家应当是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院士或优秀科学家,其带领的科研团队结构合理,长期专注的研发领域与企业产品研发紧密相关。

4.企业与科学家及其团队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协议确定投入到科学家团队的建设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5.联合体要有明确的组织架构,有科学合理的章程,有激励和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有健全的决策、经营、财务、人事、项目等管理制度和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6.联合体建设应对上下游企业有较强技术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能够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湖北省专业型研究所(公司)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的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独立法人公司。

2.依托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或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与收入来源。

3.具有行业知名科学家及高水平的研发队伍,人才团队拥有核心技术,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4.人才团队以货币形式出资,持有50%以上股份。

5.具备开展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

6.主营业务收入应以技术合同开发、科技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为主。

7.孵化和引进2家以上科技型企业,或技术合同开发、科技服务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8.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湖北省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申报备案条件

1.企业在湖北省内注册,属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具有3年以上合作经历或者签订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组织机构健全和规章制度完善。

3.具有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4.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试验条件。高校、科研机构应为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提供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

5.企业投入的研发经费,在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立后的三年内不少于100万元。

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奖励补贴等扶持政策

(1)备案程序。省科技厅发布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申报通知,明确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工作流程和其他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规定向省科技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省科技厅根据专家审核论证意见,经审议通过后进行备案并在省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下达正式备案通知。

(2)绩效考核。针对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每年对机构年度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实施条件建设、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人才聚集和企业孵化等指标。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全省新型研发机构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对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取消备案资格。

(3)制度保障。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统计调查,按规定向省科技厅提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监督问责机制,对发生违反科技计划、资金等管理规定,违背科研伦理、学风作风、科研诚信等行为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

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认定条件、奖励补贴、认定管理办法介绍到此,各市对政策感兴趣的可以直接联系小编咨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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