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主体培育等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级下达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对象
在阜阳市范围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对阜阳市内企业(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12日开展的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单场促销活动(活动方式不限,可为直播大赛、产销对接、促销专场、助农活动等),给予活动期间线上线下销售额5%以内的补助。单个企业(单位)补助累计不超过5万元。同一活动已享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奖补的,不再享受此项补助。
三、申报条件
原则上单场活动时间不超过10天,活动期间线上线下成交额20万元以上(含 20万元),其中线上或线下销售额占比均不低于5%,优先支持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将相关活动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报告。
(二)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后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拨付资金。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单位)提供材料
1、阜阳市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方案;
4、活动期间企业(单位)实现的线上线下商品交易额和明细清单、线上销售额后台截图等;
5、线下活动现场照片、线上活动平台截图等相关材料;
6、促销活动宣传推广、现场物料等产生费用相关票据;
7、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报告;
8、《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含电子版);
9、申报材料真实性和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信用记录良好承诺书;
10、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商务部门提供材料
1、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报告(包含组织申报过程,实地验收、审核情况,推荐项目意见等内容);
2、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件2);
3、企业(单位)所申报活动未享受过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补助承诺函。
以上申报企业(单位)提供的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章。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广泛宣传,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线上业务,电商企业开展线下展销,促进线上线下互动融合,进一步活跃消费氛围,挖掘消费潜力。
(二)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由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认真核实,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
(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等相关环节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确保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经得起检查。于12月14日前汇总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