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德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全部纳入我市补贴范围。(具体类别、品目可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查询)。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全部纳入我市补贴范围。(具体类别、品目可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查询)。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待省办法印发后另行通知。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主要在广德市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
三、资金规模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504万元,结转资金0.269万元,当年可用资金504.269万元,上年超录申请资金11.6万元。按政策规定,可用资金首先兑付2021年超录申请资金。剩余资金用于今年购机补贴申请。
四、补贴操作程序
2022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市农机补贴受理部门按录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系统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资格。
五、申请开通时间与申请方式
(一)申请开通时间
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10时开通系统。为充分保障购机农业生产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优先受理2021年购置机具的补贴申请。
其中3月25日上午10:00-4月24日下午16:30受理2021年因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机具的申请,在此期间2022年新购机具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仍然上传的一律作废处理。4月25日8:00之后开始敞开补贴申请系统。
农户补贴申请录入系统即占用资金,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时,补贴系统自动关闭申请通道,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市农机服务中心将发布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公告。
(二)申请方式
开展线上和线下同步方式,受理补贴申请鼓励通过手机“皖事通”APP自主申请。
1.手机“皖事通”APP申请。我省原农机购置补贴办理APP(申请端)已停用,与皖事通整合作为其中的“农机购置补贴申领”服务。购机者先行用智能手机下载“皖事通”并实名注册,注册后在首页搜索“农机购置补贴申领”进入,在首页左上点“申请补贴”进行个人或组织的信息录入并提交。除了已结算、作废、冻结这三种状态的申请,其他状态用户都可以自主退回。退回后状态统一退回到“资料待审核”。退回修改次数有个上线值,超过这个次数,则用户不能退回修改。
注意:用户不能自己作废申请,一旦作废,将导致该机具不能再申请补贴(当前系统限制,后期有变按新政策执行)。
2.带机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实行牌证管理类机械应提前完成注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到市农机服务中心办理核验和申请手续。
3.提供的资料。个人申请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核验并留存复印件,留存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法人申请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等)提交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核验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理申请的需要提交委托书。
采用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应时刻留意申请状态,申请成功后于2日内(申请当日和下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将上述资料送到市农机服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保留申请资格冻结一周,仍未提交的予以作废处理;线上提交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如果被退回或作废的,购机者应根据信息提示及时修正录入的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带机申请的在申请时提交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补贴实施过程中,如遇省补贴政策调整将执行新的政策。
各乡镇、农机经销商应做好农机补贴政策宣传,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开展机具核查工作。
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全部纳入我市补贴范围。(具体类别、品目可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查询)。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待省办法印发后另行通知。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广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主要在广德市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
三、资金规模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安排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504万元,结转资金0.269万元,当年可用资金504.269万元,上年超录申请资金11.6万元。按政策规定,可用资金首先兑付2021年超录申请资金。剩余资金用于今年购机补贴申请。
四、补贴操作程序
2022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市农机补贴受理部门按录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系统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资格。
五、申请开通时间与申请方式
(一)申请开通时间
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定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10时开通系统。为充分保障购机农业生产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优先受理2021年购置机具的补贴申请。
其中3月25日上午10:00-4月24日下午16:30受理2021年因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机具的申请,在此期间2022年新购机具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仍然上传的一律作废处理。4月25日8:00之后开始敞开补贴申请系统。
农户补贴申请录入系统即占用资金,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时,补贴系统自动关闭申请通道,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市农机服务中心将发布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公告。
(二)申请方式
开展线上和线下同步方式,受理补贴申请鼓励通过手机“皖事通”APP自主申请。
1.手机“皖事通”APP申请。我省原农机购置补贴办理APP(申请端)已停用,与皖事通整合作为其中的“农机购置补贴申领”服务。购机者先行用智能手机下载“皖事通”并实名注册,注册后在首页搜索“农机购置补贴申领”进入,在首页左上点“申请补贴”进行个人或组织的信息录入并提交。除了已结算、作废、冻结这三种状态的申请,其他状态用户都可以自主退回。退回后状态统一退回到“资料待审核”。退回修改次数有个上线值,超过这个次数,则用户不能退回修改。
注意:用户不能自己作废申请,一旦作废,将导致该机具不能再申请补贴(当前系统限制,后期有变按新政策执行)。
2.带机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实行牌证管理类机械应提前完成注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到市农机服务中心办理核验和申请手续。
3.提供的资料。个人申请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核验并留存复印件,留存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法人申请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等)提交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核验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理申请的需要提交委托书。
采用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应时刻留意申请状态,申请成功后于2日内(申请当日和下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将上述资料送到市农机服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保留申请资格冻结一周,仍未提交的予以作废处理;线上提交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如果被退回或作废的,购机者应根据信息提示及时修正录入的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带机申请的在申请时提交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补贴实施过程中,如遇省补贴政策调整将执行新的政策。
各乡镇、农机经销商应做好农机补贴政策宣传,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开展机具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