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秘〔2022〕28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按照《合肥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现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生物医药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2月21日。其中企业(机构)申报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0日,县(市)区、开发区初审时间为2月21日前。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于2023年2月10日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同步提交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
2.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于2月21日前对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申报项目均需赴现场查验,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的真实性、非重复性,并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行文上报市直相关单位,并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2月21日。其中企业(机构)申报时间为1月11日至2月10日,县(市)区、开发区初审时间为2月21日前。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于2023年2月10日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后,按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根据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2份,同步提交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
2.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于2月21日前对照《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申报项目均需赴现场查验,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的真实性、非重复性,并在发票原件上盖章;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行文上报市直相关单位,并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