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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2/7     浏览次数:    

 

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在市 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包括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  府质量奖提名奖。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 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2020〕12 )的相关规定,

现就第十届市政府质量奖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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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023年6月30日。

二、 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3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及重大质量、环境污染、 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 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

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认定)。

三、 推荐申报程序

(一)预推荐

各单位根据摸底统计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按照“坚持标 准、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筛选具有申报意愿和基本符合条件 的申报组织,填写《第十届淮北市政府质量奖预推荐申报组织基 本情况表》(附件1)于3月31日前报送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组织也可以自我推荐),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正式申报

申报组织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附件 2)经所在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 章后,报送到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以上企业直 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 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

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第十届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 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T19580-2012)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 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

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 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 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

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高度重视推荐申报的组织宣传工作,要充分 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氛围,真正把质 量管理成就突出、质量效益显著、核心竞争力强的申报组织推荐

上来。

(二)认真把关。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组织提供的材料进行认 真审核把关。县(区)市场监管局、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 各项信息准确可靠。推荐审核工作质量将纳入对县区政府(市高

新区管委会)年度质量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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