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文件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1〕1197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810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2022〕85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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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安徽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合肥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长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聚力“强县、富民、善治”,锚定“两新一示范”,奋力打造“三区一中心”,全面做强,奋勇争先,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创建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长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全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22000件,新申报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达到4件,年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达到2.5亿元,新实施专利导航企业5家,获得安徽省专利奖20项,驰名商标扩大保护总数达到10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总数达到15家,知识产权志愿服务队人数达到150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宣传效能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
三、深化知识产权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完备制度体系
(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制定。探索制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专门政策,探索建立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出台“三主三新”等产业知识产权措施。(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资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成立长丰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专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文件,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完善以高质量创造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统计体系,将产出高价值发明专利、适合转化的科技成果作为项目评估的核心指标。指导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提高政策实施效能。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相关措施。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参与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长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探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优化完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人文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全县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落实专利优先审查等机制,建设省内县域领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涉外贴牌加工、跨境电子商务等特殊贸易业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吸引在涉外维权、运营转化等领域各有所长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PCT专利申请。鼓励国内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长丰原始创新的知识产权创造。依托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围绕全县“三主三新”产业,完善安徽科技大市场长丰市场运营机制,推进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基础性专利的挖掘和布局,构建最优创新生态圈,开启原始创新新局面。(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三主三新”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健全高价值专利创造支持政策机制,有效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优化高价值专利考核评价机制。重点支持“三主三新”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规模化应用前景的高价值专利,形成若干个高价值专利组合,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聚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拥有核心高价值专利的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促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有序衔接,培育若干具有影响力的领航企业和拳头产品,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支持打造千亿级龙头企业,支持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冠军”企业。(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突破卡“脖子”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围绕“三主三新”产业,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适时推进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建设,针对重点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着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积极引导、帮扶企业开展PCT专利申请,布局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国际性、引领性的专利组合。支持集成电路企业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制度。健全全县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积极开展工作试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发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加大对版权分类保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深入实施版权正版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县委宣传部、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完善证据指引和案例指导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犯罪侦查工作制度,支持公安部门在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警务联络室。进一步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快速预审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大力缩短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县公安局负责)
(九)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举措。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协助推动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及信息共享方面开展合作,实现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标准高效衔接。(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对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引导全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快速预审备案工作,大幅缩短专利授权周期,形成以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为核心职能,专利导航与运营、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服务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体系。(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指导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发挥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面向重点市场,在电商平台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鼓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等及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推动电商平台快速处置专利侵权投诉。(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资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探索推进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环境科学等重大综合研究平台、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开发利用,探索制定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构建大“智移云”等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加强数据生产、流通、运用、共享等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数据资源局、县资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激励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十一)构建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融资租赁相关政策,构建多“轮”驱动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格局,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托合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融资对接服务功能,强化“政企银保服”全要素合作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探索知识产权质权、质物快速处置机制,完善相关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落实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相关制度,适当提高不良率容忍度。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将高价值专利、商标和版权等共同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构建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等多元化的收益途径。引导保险机构拓宽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和范围,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长丰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坚持政“产学研用金服”七位一体,制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激励政策,依托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库,建立全链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加快科技成果“三就地”。试点推广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实施运用,推动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实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推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深度合作。积极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项目开发模式,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培育引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经纪人,为科技和产业创新提供知识产权转移、评价评估、挂牌竞拍、展览展示、认证认可等专业化服务。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企业孵化、创新服务功能融合。(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大力培育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大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助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充分运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培育一批富农兴农金“字招牌”。加强涉农知识产权运用,加大全县现有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力度,加强优秀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推广,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资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版权作品创作和高质量供给。研究制定激励版权作品创作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培育文化创意、时尚、影视等领域的版权精品。构筑版权创新发展新优势。探索推进版权创新发展建设试点工作和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积极发挥版权示范园区作用,推动打造版权产业集群。推进版权交易、保护、服务一体化发展。积极开展版权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版权贸易,扩大版权输出。对接省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探索开展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更多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便捷高效服务机制
(十四)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政府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建设、网点布局。构建以长丰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长丰县知识产权维权服务站、中国(安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肥分中心长丰工作站、长丰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为主要节点,以商标品牌指导站以及服务机构等为一般网点的立体化布局。开展知识产权宏观数据分析、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支持行业组织、产业园区建设差异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更好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精准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需求协调发展,开发一批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建成一批差异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借鉴国内先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规划、布局和运营理念,结合全县主导产业及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情况,整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进一步优化全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打造省内领先的、集融资服务、供需对接、产学研用、知识产权监测系统等为一体的县域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打通与“皖事通”“皖企服务云”等平台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基础信息开放共享。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经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助推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体系。加强服务创新,探索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服务科创型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引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全县,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发展,优化调整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促进全县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共治格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构建融合贯通发展格局
(十七)强化海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鼓励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工业品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开拓新兴市场。提升企业利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能力,有效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强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对知识产权海外服务的保障。(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厚植崇尚创新人文氛围
(十八)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支持力度,吸引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来长丰就业和落户。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基础型、提升型、专业型人才教育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等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律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等培训力度。(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环境。支持高校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课程开发,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创新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党校培训和选学内容。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加强与合肥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协作。加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推荐相关技术领域的知名专家进入合肥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推动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实务研究,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开展一批有国际前瞻性、高度务实性的重点课题研究,产出一批有思想、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县融媒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长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借助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时间节点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创新创造、合法诚信的典型创新主体,结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长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知识产权实施保障,巩固事业发展坚实根基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对全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形成全县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效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长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统筹保障措施。按照现行财政经费渠道加大对行动方案的工作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推动行动方案有效落实。不断优化完善知识产权资金资助制度,确保资金投向高价值发明创造、知识产权运用转化、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奖酬机制,激励员工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强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人员机构编制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监督考核。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区)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跟踪服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丰县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经开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