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欢迎光临本站 

高新技术企业疑难解答

2024年恩施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申报奖补及材料综合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2/22     浏览次数:    

2024年恩施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哪些奖励补贴呢,奖励办法、认定条件、申报材料都在下文一一介绍,需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欢迎直接联系哦。高企申报全流程服务。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9855108102 19855108102(微信同)

【卧涛科技为企业量身定制项目申报,针对企业情况分析规划,各类政策有需要欢迎免费咨询了解

恩施州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1.政府奖补: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0万元政府补助,这个是我州自己制定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4.支持申报项目:在推荐国家和省科技项目、安排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予以倾斜支持。

5.金融支持:高企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各类投资机构青睐的对象,更容易获得信贷支持和风险投资,金融部门也正在制定出台更大力度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恩施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成立1年以上

解读

《认定办法》中“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即申请认定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与申请认定通知文件规定申报截止日期的间隔,必须大于365个日历天数。

条件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 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解读

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即权属人必须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釆用分类评价方式。其 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 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II类评价。

③ 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1次。

④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1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⑤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 通知书并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⑥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专利标记和 专利号;

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

植物新品 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查询;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 物品种;

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

国家 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说明

① 针对“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定义,很多申请企业在申请认定时误将国外专利计入相应数量;这里说明的是国外专利仅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或企业的技术水平获得的阶段性成果,不能作为符合认定条件要求的知识产权。

② 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属人问题,申请企业在公司名称变更后,特别是一些已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其知识产权权属人未进行变更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权属人不能确定为名称变更后的申请认定企业。

③ 针对解读③中,申请企业误认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要有发明专利授权。这里要说明的是,没有I类知识产权也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没有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在技术专家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中的分数会相对偏低。

④ 涉及II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1次的问题,重新申请认定的企业误认 为2016年为新《认定办法》实施的第1年,之前获得且使用过的II类知 识产权仍可以使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重新认定企业对于之前使用过的II类知识产权是不能计入的,而I类知识产权可重复使用。

⑤ 针对解读⑤中申请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为多个权属人情况,特别是集团公司及新成立的相关联公司等,若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已使用后又用于新公司或相关联公司继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使用,无论是I类还是n类知识产权都是不允许2个权属人同时或重复使用 的。若有多个企业是共同权属人的,需要申请认定企业提供其他共有权属人企业不以此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⑥ 针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申请认定企业存在如下误区: a.认为只有拿到专利证书才能申请认定;b.认为申请受理通知书拿到就能申请认定;c.认为专利证书拿到后无须缴纳年费,即可申请认定。这里要说明的是,专利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都可作为有效知识产权,但必须缴纳年费且保证申请认定通过后未来3年内(重新认定前)有效。

⑦ 针对知识产权与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性问题,很多申请认定企业在申报专利时未考虑其在技术领域和产品核心技术的支持作用,这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

例如,有企业生产的婴儿奶粉,其核心技术为婴儿奶粉的配方技术,而申报专利为老年奶粉的配方;有企业生产的有铭山羊皮,而 申报专利为无铭复糅工艺等。

上述问题无论在判断知识产权的相关度,还是自主创新能力评价都是专家评审、认定过程和认定后抽査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审查时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表(PS表)的关键技 术、技术指标和与以往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判断知识产权与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度。

条件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解读

①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产品(服务)主要竞争优势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关键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 简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 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说明

① 有些企业和当地认定办认为传统产品,如袜子、窗帘、沙发面料等,不能报高新技术企业。这里要注意的是,该条件明确为通过关键技术来判断是否为高新技术产品,而不是产品本身是否为传统产品。

《认定办法》规定,对产品(服务)主要竞争优势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关键技术属 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就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根据该规定,传统产品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产品,只要其关键技术符合要求。

② 申请认定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理解有问题,误认为高新技术产品就是具有专利技术的产品。

根据《认定办法》规定,只要对产品(服务)主要竞争优势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关键技术属于《技 术领域》要求的,就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对关键技术拥有知识产权 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即为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而且要确保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要 占其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50%以上。

③ 申请认定企业在判断该企业申报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领域》要求时,误从研究开发项目表(RD表)入手判断。

这里要说明的是,判断该企业申报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领域》要求,应从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PS表)的关键技术、与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技术指标三者间是 否存在矛盾性来判断。

此外,也可参考申请认定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来选择技术领域。

恩施州高新技术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需签名、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IP(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汇总表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知识产权名称并加注编号。

4.企业人员相关资料。提供上年度12月和申报时上月度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参保人数与实际职工人数有差异的,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编制科技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科研工作岗位),有兼职、临时聘用和外籍科技人员的,提供相关聘用协议。

5.RD(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研发活动编号顺序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研发活动名称并加注项目编号。研发活动说明材料包括:近三年各级政府部门立项安排的科技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文件复印件(可简化封页和项目页);企业自行安排的研发项目和相关立项计划和依据;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研究的项目,提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协议。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证明、结题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报告等。

6.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在企业按研发项目单独建账(准确归集核算辅助账)的基础上进行审计。

7.PS(高新产品(服务))相关资料。上传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8.近一年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9.科技成果转化说明材料。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成果名称并加注序号。简要说明涉及的关键技术和转化所取得的成效(200字以内)。转化方式为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的,自有技术应明示实施转化相关检测、销售证明和所取得的成效;受让他人技术成果的,还应补充提交技术转让协议。转化方式为向他人转让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的,应当提交相关成果转让协议或合同,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效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转化方式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应当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效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10.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等具体说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设立的批复、研发机构简要介绍及主要科研仪器设备,有产学研合作的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等具体说明材料;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等具体说明材料。

11.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材料上传顺序必须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一致,每个上传文件请标注具体标准名称并加注序号。标准证明材料,须包含标准封面和显示有申报企业名称参与制定该标准的相关页面等。

12.企业财务审计报表。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经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