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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事湖北省双创战略团队项目,具体申报支持补贴措施、申报条件要求、流程都在下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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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双创战略团队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按照《湖北省“双创战略团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给予A类“双创战略团队”中的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50万元、自主创业战略团队10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B类“双创战略团队”中的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30万元、自主创业战略团队5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C类“双创战略团队”中的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30万元、自主创业战略团队50万元经费支持。
(二)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入选企业争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申报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建设,在申报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
(三)人才培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不定期组织申报和入选团队参加各类双创大赛和路演活动,为团队对接一线市场资源;适时组织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到省内外进行培训;支持团队成员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四)激励保障。优先为创新创业战略团队从事的产业化项目提供科技担保、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信贷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支持团队内部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探索将知识产权和研发效益作为团队成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鼓励相关部门对已入选团队带头人的职称评定给予优先支持。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按照集聚人才“第一资源”、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工作思路,聚焦十大重点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领域,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思路清晰、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预期效益明确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给予资金、科研项目、平台等系统支持,引导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向企业和生产一线集聚,促进人才与科技、产业、资本深度融合,为我省建设科技强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有力人才智力支撑。
三、申报类型及条件
双创战略团队遴选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团队带头人技术领衔、核心成员共同推进”的方式进行,将“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和青年人才集聚情况作为遴选的重要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C类双创战略团队
为2021年初选项目,共遴选30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20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为更好服务推动“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适当向武汉市外的市州倾斜。
1.科技创新战略团队
科技创新战略团队由1名技术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研究方向为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急需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相关研究成果、研究质量、绩效产出、经济贡献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其中外聘带头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教授职称(40岁以下可放宽为副教授职称),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具有与团队所在企业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核心成员主要为企业内部研发人员,与带头人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2)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取得突破,研究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项目为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启动的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2020年8月31日以后)。
(3)团队所在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条件;在国内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有明确的创新项目、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持股20%以上(或核心团队整体持股为第一大股东),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副教授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式创业。
(3)团队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截止2021年8月31日),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进入“创新创业50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获得前三名,且符合本项目征集范围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在鄂落地实施后,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鄂创业,符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的项目,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对在鄂已实现成果转化落地、获得风险投资且实际到账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
1名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带头人只能申报受聘1家企业,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双创战略团队,已纳入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和以往年度双创战略团队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二)B类双创战略团队
为升类项目。2020年入选的22个C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10个C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1年B类双创战略团队,最终从中遴选出10个B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三)A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
为升类项目。2020年入选的11个B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1年A类双创战略团队,最终从中遴选出5个A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3个A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