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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16地市申报条件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7     浏览次数:    

湖北省专利奖申报介绍如下,个地市政府对于专利奖都有一定的奖补哦,一起来看看申报的条件吧,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地市想要申报专利奖随时欢迎咨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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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专利奖奖励激励措施

湖北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每5年评选一次,奖励在技术(设计)创新、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湖北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优秀发明人奖。

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优秀发明人奖从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湖北专利奖每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专利金奖不超过20项,优秀发明人奖不超过5项。

省人民政府对获得湖北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对获奖个人发放奖金。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专利金奖、专利银奖、优秀发明人奖的奖金额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10万元。

单位项目获奖的,单位应在奖金到账后3个月之内奖励给发明人(设计人),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获得湖北专利金奖、湖北专利银奖的项目,由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参与中国专利奖的评选。

有关单位应当将湖北专利奖的获奖情况记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

湖北专利奖金奖和专利银奖申报条件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或者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居民。

(二)专利权有效,权属明确,无专利权属纠纷(包含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及其他法律纠纷);

(三)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本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环保政策,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突出的作用,预期效益明显;

(四)在本省实施两年及以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五)专利采取了比较完善的保护措施;

(六)未曾获得中国专利奖和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往年组织评选的湖北专利奖;

(七)参评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书面证明;

(八)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湖北省专利奖申报材料

(一)《湖北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

(二)申报主体为单位的,提供单位的法人证明材料;申报主体为个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申报主体为非专利权人的,需提供专利权人同意申报的证明以及对该专利享有实施权的合法材料。

(三)专利权有效性证明材料及专利授权文本。必要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供产品的实物照片;

(四)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证明材料(如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财务部门对该项目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等)。

(五)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说明。

(六)涉及到人体健康安全等特殊申报项目(如药品、食品、农药等),应提供国家或省有关部门出具的准入证明材料;

(七)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湖北专利奖的申报采取推荐方式,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包括:

(一)市、州人民政府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行政部门;

(二)驻鄂军事院校、部属高校院所、中央驻鄂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在鄂大型国有企业;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湖北省发明协会;

(五)经奖励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部门和单位。

湖北省专利奖评审程序

(一)形式审查。由奖励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按照要求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按IPC国际专利分类号进行分类、汇总;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奖励办公室要求推荐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提交初审。

(二)初审。奖励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参评项目的专利质量和专利稳定性进行初审,并排序打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评审项目。

(三)公示。奖励办公室将初审结果在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评审。评审委员会各专业评审组按评审标准对进入评审环节的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奖励办公室按获奖数(50项)约1:2的比例,确定复审项目。

(五)复审。评审委员会以答辩的形式组织复审,提出拟获奖项目、奖励类别、奖励等级的建议名单。

(六)公示。奖励办公室根据复审结果提出拟获奖项目名单,在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七)审议。公示结束后,奖励办公室将拟获奖名单提请奖励委员会审议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奖励委员会审议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

(八)公告。奖励办公室将获奖名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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