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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裕安区推深做实“6969”工程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2022年度《裕安区推深做实“6969”工程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五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抓好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现将2022年度《裕安区推深做实“6969”工程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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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推深做实“6969”工程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六安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六政秘〔2021〕90号)、《六安市推深做实“6969”工程 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六政秘〔2022〕33号)文件要求,切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工作,全面推深做实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依托我区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优势,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促提升、三年大变样”的要求,推深做实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工程,大力实施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着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实现我区由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2年,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建设面积达到100平方公里,实现园区综合产值45亿元;围绕6个优势主导产业新扩建千亩连片、万亩集聚规模种养原料基地7个,新增产值5亿元左右;建设固镇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新引进入园农产品加工项目5个,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30亿元,增幅20%以上;全面组织实施10亿元级“企业航母”培育计划,新引进全国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1个。
积极拓展沪苏浙地区绿色农产品消费市场,力争销往沪苏浙地区绿色农产品销售额增幅15%以上;新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销往沪苏浙区域绿色农产品72亿元左右。
通过实施“6969”工程,2022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00.7亿元,可比价增幅1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65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达到34.6亿元,增幅10.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19250元,增幅1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培育壮大优质粮食、畜禽、茶叶、蔬菜、林果、水产等年综合产值超1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化提升行动。对标对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监测评价办法和创建标准,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升现代农业整体产业承载力,完成固镇罗集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编制。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升级改造核心区主干循环道路,实现水、电、林、渠、网等全域覆盖。提升园区内田块平整度、土壤肥力和有效灌溉面积,完善田头仓储、晒场、管理棚室等配套设施,园区内高标准农田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适应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现代农业生产要求。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围绕皖西白鹅和优质粮食主导产业,发展单企业单品种标准化订单生产,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与农机装备,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分拣、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实现园区内适度规模经营率65%以上,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6.7%以上。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落实产业发展优惠扶持政策,争取实施中央和省、市支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市场经济主体入驻园区,按照1:3比例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园区建设,充实完善融合发展经营业态。2022年,力争申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进一步推进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提升行动。围绕优质粮食、畜禽、茶叶、蔬菜、林果、水产等6个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推进千亩连片、万亩集聚的优质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完成跨年度规模种养基地建设项目。对2021年因土地性质、缺乏投入未能开工的项目,重新选址或调整建设内容,确保任务总量不减少、工作要求不打折扣。改造提升和扩建一批规模种养基地。2022年重点发展水稻(小麦)万亩示范片5个,改造提升千亩连片生态茶园3个,稻虾综合种养万亩连片基地发展至2个,蔬菜种植面积发展至35万亩,水果种植面积发展至9.2万亩,实现生猪饲养量85万头,皖西白鹅饲养量360万只,麻黄鸡饲养量1000万只。加快新建一批规模种养基地。2022年新增千亩连片蔬菜示范基地1个、蔬菜标准园3个,标准化茶园1个,万亩连片油茶基地1个;新增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个。
(三)进一步推进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提档提升行动。加快固镇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转型升级步伐。明确目标任务。围绕皖西白鹅深加工、优质粮食加工等产业,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园区闲置低效可利用资产,支持企业技改扩产,提升软硬件建设水平,促进已落地项目早建成投产,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30亿元。招引入驻主体。新入驻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新投资亿元以上项目3个,吸纳涉农整合资金和社会资本不少于1亿元;有效承接合肥经济圈和沪苏浙地区产业转移,推动粮油、白鹅及羽绒、小龙虾、休闲食品等领域精深加工项目签约落户园区。提升服务质量。对全区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统计监测和动态评估,建立完善跟踪服务和帮办联络机制。支持企业开展技改扩建和智能化装备引进应用,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用地、环评、融资等实际困难。
(四)进一步推进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提升行动。积极构建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支撑、中小企业跟进的发展新格局。推动现代农业综合体建设。持续做大做强“汉妆美谷”品牌。围绕中国汉妆健康养颜产业定位及发展目标,建立标准化种植、汉妆原料加工、汉妆产品生产全产业链体系。加大招商力度,引进2-3家美妆企业入住园区,2022年实现园区综合产值3亿元。持续发展壮大 “乳业产业基地”。加快现代牧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已建成项目尽快投产,满负荷运行,2022年实现综合产值2亿元。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力度。选择前景好、潜力大、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纳入培育计划,给予政策扶持,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资金投入、人才用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龙头企业小升规、小升高和规模化发展。2022年新增农产品加工产值5亿元企业1家、超亿元企业2家,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幅达到10%以上。推动农产品加工后备企业培育发展。继续推进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创建活动。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公司化运营,提升质量和效益。2022年,鼓励引导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5家家庭农场注册公司,纳入龙头企业登记造册和统计监测范围。
(五)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市场营销拓展提升行动。坚持用市场的逻辑创新农产品营销理念,培育壮大销售主体,加强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面向沪苏浙区域城市拓展绿色食品高端消费市场,提升我区品牌农产品在“长三角”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严格执行绿色农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支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抓好农产品公共品牌培育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2022年全区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8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食安安徽”品牌1个,申请地理标志产品1个。开展名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围绕六安瓜片、皖西白鹅、六安小龙虾等区域公共品牌,继续做好高铁冠名和新媒体宣传等推介工作。通过农业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重大节庆活动等平台和网络视频、直播带货等方式,计划组织开展3场面向长三角区域的企业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开展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快递物流企业建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推进大中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加强与生鲜超市、知名电商等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联盟。扶持本土农产品商贸、冷链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全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46.5亿元,同比增长20%。
四、提升路径
(一)培育壮大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发展壮大农业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青年农场主、返乡创新创业人员和能人大户,按照生产型、经营型、加工型、流通运销型、社会化服务型进行登记造册和统计监测,优先组织产业发展带头人外出学习考察、参展参会。2022年,全区新培育产业发展带头人160名,结合民生工程开展业务培训每人每年1次以上。积极推荐申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
(二)大力开展“双招双引”。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质粮食、畜禽、茶叶、蔬菜、林果、水产等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以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138+N”工程和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为抓手,主动承接沪苏浙地区农产品加工产业转移,力促签订一批农业投资协议。2022年,全区农产品加工领域招引签约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超过3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个,5亿元以上项目2个,1亿元以上项目12个,完成竣工达产项目8个。开展精准招商,围绕绿色食品加工、果蔬茶加工、饮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中药制造、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等领域,招引农产品加工类 “头部企业”1个。
(三)聚焦科技强农和机械强农。大力实施“科技强农”行动。在绿色生态种养上求突破,依托农业特色资源,坚持绿色生态生产,提升品质,积极申创“徽派”农产品,不断提升本地农产品对外影响力。在工厂化农业上求突破,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加快工厂化农业和智能化农机装备等应用。大力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加快推动全程全面农业机械化,统筹推进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优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机装备结构更加合理,粮食和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更加协调,农机化和数字化应用更加融合。2022年,新建育秧工厂8个,年育秧能力达5万亩,辐射带动机插秧面积30万亩;新培育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企业1家,力争全区农业物联网示范主体达到15家。
(四)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作用,创建集农资供应、生产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1个,服务范围由产中逐步向产前、产后延伸。开展农业托管服务整村推进试点3-4个村,整合农机、农艺、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资源,提供全程专业社会化服务,力争全区农业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超过8万亩,单季或单项托管服务面积超过50万亩。2022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8%。
(五)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狠抓化肥农药“两减量”。纵深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全面推进农药“实名制”和化肥“定额制”改革,加强源头控制,全区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42%、41.5%。强化秸秆粪污“两利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秸秆收储运体系,全区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5%和100%。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确保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实施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经营主体深度参与的推进机制,落实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农业产业发展经验,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和发展模式,营造全区上下深入推进“6969”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高质量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其中切块支持“6969”工程比例不少于整合资金总额的30%,且总量不低于上年度。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吸纳社会资本投入规上农产品加工项目。依托农投公司融资平台,着力提升融资能力和投资效率,推动实质性运营和规范化运转。把资金落实到具体的经营主体,在单体项目上集中投入,重点支持企业在扩大规模和拓展长三角销售市场方面做大做强。
(三)强化项目管理。对“6969”工程确定的扶持产业和实施主体,加大统筹整合资金的项目化、企业化管理,建立完善“6969”工程项目库并动态调整,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推荐。对全年投资建设的项目建立清单目录、进度报表和管理台账。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在资金配套、建设内容、绩效逾期等方面的具体任务,确保项目实施后,在当地产值、收入、就业、税收方面取得实效。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人才、用地等要素保障,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根据农业产业生产经营贷款需求特点,推出适配度高的信贷产品。支持保险公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满足市场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提高农业防风险能力。加大人才保障力度。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培育壮大乡村企业家队伍、返乡创业带头人队伍、农村乡土人才队伍和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新增四类队伍实用人才不少于200人。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对接,支持农业科技人员以农业科技成果入股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好乡村产业用地保障,学习借鉴沪苏浙先进经验,探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通过产业科学规划安排一批、园区整合供应一批、增减挂钩支持一批、存量用地挖潜一批、设施农用地保障一批,解决好实施农业提质增效“6969”工程全产业链项目用地问题。

(五)强化督查考核。全面对照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目标任务,倒排工期、落实主体、强化责任,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组织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查检查活动。加大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服务和调度力度,及时通报工程进度,着力提高开工率、竣工率和资金使用效应。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评估”,将综合评估结果与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奖惩激励相挂钩,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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