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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黄山市直就业见习岗位(企业)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1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就业促进行动、新徽菜·名徽厨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就业见习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服务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均可申请。

二、申报条件

1.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2.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

3.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三、申报材料

1.见习基地申报材料: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黄山市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黄山市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见习岗位申报材料:《黄山市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四、补贴办法

1.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根据见习人数,对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2.见习指导和相关保险费用。按照见习人员人均 200 元、100 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补贴。

3.留用见习人员奖励。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五、申报要求

申报见习基地须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2023年3月31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黄山市人才发展服务局(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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