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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2年度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15     浏览次数: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壮大我市建筑业,表彰一批业绩突出的建筑业企业,根据《阜阳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若干措施》《关于印发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企业须符合《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办法》规定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条件。
(二)参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1.在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社会服务平台管理系统中查询有失信行为且未进行信用修复的;2.2022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材料
1.《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表》1份;
2.《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分表》1份,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注册人员官网截图、税收完税证明、奖励表彰文件、社会救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日期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材料报送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阜阳建设大厦10楼建筑业发展科)。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报标准和要求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材料一经报送,不得再进行增、删、修改,但可对已报送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四、纪律要求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的,一经查实,停止其参与评选或取消其荣誉称号,全市通报并计入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取消该企业下两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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