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提升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就业,稳定就业。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就业见习工作,现面向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公告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
一、就业见习单位认定
全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创建
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岗位,有利于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能按时为见习人员打卡发放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见习补贴(区财政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补贴给就业见习单位)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方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开始。
申报材料(已批准的见习单位只需报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即可):
1、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
2、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地点: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就业见习单位在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后,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服务大厅”网办系统,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3);
2、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
3、就业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4、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5);
5、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6);
6、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7、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打卡发放证明;
8、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9、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附件7)。
颍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