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支持线上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鼓励加快升规入统、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支持平台企业培育)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以下简称《高质量政策》)、《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线上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0〕9号,以下简称《线上经济政策》)、《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发改部分)>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21〕551号,以下简称《高质量政策实施细则》)、《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线上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贸服〔2020〕1410号,以下简称《线上经济政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市财政局关于产业政策兑现最新要求,现对2022年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支持线上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中部分条款组织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高质量政策》《高质量政策实施细则》《线上经济》《线上经济政策实施细则》明确:
(一)《高质量政策》第24条:激励企业扩大规模。对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营业收入规模首次达到3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20%,并按期升规入统的,分档给予最高1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且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按期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2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年度财务状况表(F103表,须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pdf版);
4.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
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7.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8.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高质量政策》第23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前期已兑现,此次不组织申报),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在《高质量政策》有效期内升规入统且目前仍在统的服务业企业,企业当年对我市有贡献且贡献值大于上一年度贡献值(贡献值仅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部分,如上一年度贡献值为负数,视作零处理)。
此次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当年和上一年度在合肥市域范围实际缴纳净入库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新增我市贡献情况说明材料。(提供2022年和2021年纳税材料,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5)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线上经济政策》第6条:支持平台企业培育。对服务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应用链等线上经济的平台型企业,最近一个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或平台交易额达10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且通过平台运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60%以上的,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申报条件:
1.具有规模优势或高成长性,具备网络交易功能和交易能力,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的规模以上互联网平台企业;
2.符合《安徽合肥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合政〔2020〕1号)支持的重点业态领域,具备平台特征明显、新技术应用超前、新模式运营高效、新业态优势突出、新产业特色鲜明等特点;
3.上一自然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或平台交易额达10亿元且增幅达到20%以上),且通过平台运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60%以上。
申报材料:
1.线上经济扶持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4);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情况),发展前景(未来5年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平台情况,主要包括:平台名称、平台内容及功能、平台运营、规模和发展等情况;重点对平台涉及的重点业态领域、技术应用、运营模式、交易功能和交易能力、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详实阐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上两个自然年度法人企业财务报表(1-12月)、统计报表(1-12月)(统计报表需在全国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下载);
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营收(交易额)、增幅以及平台收入占比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7.线上经济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5)。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组织企业积极申报。
首先,通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申报材料(如首次申报需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同时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最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包含附件6)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加盖公章),于5月6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贸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