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阜政发〔2019〕28号)的规定,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程序要求,于2022年5月-2023年3月邀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对申报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材料书面评审、现场评审和现场陈述答辩。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根据最终评审结果,拟推荐安徽翔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金兰金盈铝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为2021-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候选单位,拟推荐安徽天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文胜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黄氏番鸭食品有限公司和安徽皖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2021-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4月17日前向阜阳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所提意见和建议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