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实施好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育质量,确保培育效果,现将培育机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培训任务
长丰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计划培育任务5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300人(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型和服务主体带头人250人,开设5个班,每班50人;农村创新创业者50人,开设1个班);专业生产型人员50人(开设种植业1个班);技能服务型人员150人(开设农机手、农产品电商或青年农民从业人员、农资经营或耕地保护从业人员培训各1个班,每班50人)。根据下达任务和申报情况拟遴选不超过7家培育机构。
二、申报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农民培训(办学许可或培训、农技或农机推广职能)或安徽省农民田间学校资质,原则上属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必须具有市级以上示范称号,具有农民培训经历。
3、具有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实训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
4、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实训基地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和较好的业绩,其中申报农机手培训需近3年至少有1年农机相关培训经验、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培训内容应包括理论课程(含农机安全教育、“机收减损”内容)和实操课程(含农机场地驾驶技能、田间作业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内容),承担实操课程的教员应持有安徽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准教证,具备相应准教资格。要引导、鼓励参加培训后的“无证”农机手到农机监理机构申领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应办尽办,切实提高拖拉机手、联合收割机手办证率。
6、能够围绕农民需求开展培育,并且在以往的各类培训中未出现违规现象;
7、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服从办班层级、人数安排,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主要有:
1、申请认定报告;
2、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近2年农民培训工作总结;
6、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初步安排(包括学员遴选办法、培训内容安排、培训地点确定、培训教师选择、培训教材使用、培训时间段安排、教学计划、培训制度建立、实践实训基地建立情况、跟踪服务能力。按培训规模,每培训10人,至少需要安排一名农技人员跟踪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对象,每人还要结对帮扶同产业脱贫户1个以上。)。
四、培训机构认定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遴选公告——培育机构自愿申报——组织专业人员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报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五、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同时申报书报送电子版,报名时间:2023年 4月13日—4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