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推进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示范家庭农场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皖农合函〔2023〕191号) 文件精神,按照“不限名额、自主申报、三级审核、达标认定”的要求,区农水局征求区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并组成区核查组,对富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艳菲家庭农场等10家申报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及考评。经核查后,拟推荐艳菲家庭农场等7家家庭农场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相山区2023年度申报省级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公示汇总表
公示期:2023年4月14日-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