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强化对龙头企业的监测和管理工作,根据滁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新一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请相关农业企业按照滁州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附件1)、《关于印发滁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滁农产〔2023〕11号)(附件2)相关精神积极申报。
申报书(附件3)及有关佐证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制定成册后报送纸质版2份,同时一并提供盖章版全页PDF文件,并于4月2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