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的通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开展2022年度《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牵头开展2022年度《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兑现条款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中的第1、2、3、4、6、7条。
二、申报材料
(一)本次政策兑现部分条款实行“免申即享”,即申报第1条 “培育各类互联网建平台”、第3条“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获得宣城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企业”、第4条 “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第6条“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的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报资料。根据通知的时间节点提交用款申请表(附件2)、开票资料和收据即可。
(二)申报其他条款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4)。
第二条“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提供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上云投入的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第三条“购买ERP、MES、PDM、PLM等工业软件”工业软件提供购置合同(清单)、购置发票(2022年1月1日以后)。第四条“市级数字化生产线”提供项目申报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关键设备清单、发票、合同。第七条“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提供等保证明材料,项目购置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证明。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6日,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信息化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金申请表、设备清单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建议企业自行申报,我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2、企业确需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本次政策申报的,被委托方应按照《宁国市经信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经信〔2022〕27号)相关规定从事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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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兑现条款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中的第1、2、3、4、6、7条。
二、申报材料
(一)本次政策兑现部分条款实行“免申即享”,即申报第1条 “培育各类互联网建平台”、第3条“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获得宣城市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企业”、第4条 “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第6条“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的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报资料。根据通知的时间节点提交用款申请表(附件2)、开票资料和收据即可。
(二)申报其他条款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4)。
第二条“支持企业上云用平台”提供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上云投入的相关真实性支撑材料(包括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第三条“购买ERP、MES、PDM、PLM等工业软件”工业软件提供购置合同(清单)、购置发票(2022年1月1日以后)。第四条“市级数字化生产线”提供项目申报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关键设备清单、发票、合同。第七条“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提供等保证明材料,项目购置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证明。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6日,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信息化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金申请表、设备清单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建议企业自行申报,我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2、企业确需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本次政策申报的,被委托方应按照《宁国市经信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经信〔2022〕27号)相关规定从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