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亳州市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社秘〔2023〕139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外秘〔2023〕141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农业科技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农秘〔2023〕14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皖科高秘〔2023〕143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142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23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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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流程和要求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专项,填写申报材料。
2.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研读省申报通知,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指南”,做好项目初审,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3.时间要求。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后,于2023年5月22日下班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信用审查情况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预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