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创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动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转型升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批“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报范围
全市所有参与市“双标化”工地季度评价,且季度评价分数为80分(含)以上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市建管处负责市区项目、市轨道质安站负责过江隧道)提出申报。其中红色工地、智慧工地、绿色工地申报材料需按试点文件附件要求提供,安心工地申报材料提供质量保险或安责险情况统计表和保险合同复印件。
(二)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负责组织实地验收和项目申报资料的核查,评价意见和核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将拟推荐的工程在申报表里填写推荐意见,按得分高低排序,填写“四个工地”试点汇总表,同时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资料上报至市住建局。四个工地”试点项目申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请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认真审核。
(三)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结合市“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组织申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将对申报成功“四个工地”的项目进行统一加企业信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