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我市于2020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已近三年,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力量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规定,经研究,拟更新组建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推荐原则及范围
本着“自愿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用”的原则,从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查验技术服务、设计文件审查、验收、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公开推荐,在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中择优选聘。
二、推荐条件
专家库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一项注册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
(三)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消防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工程消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近5年内工作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专业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工程设计;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工程施工;
3.作为主审人员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施工图审;。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检人员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工程消防查验技术服务;
5.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完成不少于3项中型以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现场检查;
6.作为火灾事故主要调查人员承担过不少于3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三、专家职责
1.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备案抽查现场检查、评审、论证等工作;
2.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的宣传与咨询等工作;
3.承担主管部门委派的其他工作,包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等;
4.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保障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规范、专业和公正;
四、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建管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报送截止期为2023年7月15日。
2.经市住建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择优选用,进行公示。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公布为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纳入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五、专家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3次不参加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委派工作的;
2.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
六、其他
1.本次消防技术专家的推荐、审核、公示、入库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推荐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逾期未报或材料缺失视为弃权,材料造假者将禁止参与本次及后续专家库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