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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高新企业!2023年埇桥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费用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7/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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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埇桥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3年埇桥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一)审计中介机构资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汇总后于3月底、5月底和7月底报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包括中介机构承诺书、三年无不良记录证明、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

(二)“国网”高企申报材料,分别于4月21日、6月21日和8月21日前提交,专家预审后,如有问题将退回修改。

(三)县区、园区税务部门分户形成《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审核表》(附件5)、辅导意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审核表》(税务部门适用),并分别于4月21日、6月21日和8月21日前报送至市税务局。

(四)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汇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联合盖章后分别于4月21日、6月21日和8月2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五)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须一致,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由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2023年埇桥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1、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区外整体迁到埇桥区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同等奖励。

2、对首次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3、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加强依法依规统计,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3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高新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5、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区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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