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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20年度铜陵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7/27     浏览次数:    

根据《铜陵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2023年修订稿)(铜经信中小企〔2023〕39号)和《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现就开展2013-2020年度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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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核对象

2013年度-2020年度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的省专精特新企业、2022年度、2023年度第一批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免复核)。

二、复核条件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复核方法

企业于8月3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

四、复核结果

1、对2013年度-2020年度市经信局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凡是通过网上更新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继续有效;

2、符合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经市经信局公示后,推荐为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完成复核企业平台初审工作,并对此次未参加评价的企业,逐一核实企业是否存在破产倒闭、停产且复工无望、搬迁至市外等特殊情况。

2、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核查信息表》(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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