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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编整理了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奖补及代理申报费用的相关内容,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的,可以直接致电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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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及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合肥市;
(2)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
(3)企业主营业务需在下列范围内:
1、大数据存储;
2、大数据采集与管理;
3、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4、大数据呈现和应用;
5、传统产业大数据融合。
(4)前项主营业务在(1)至(4)范围内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大数据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公司年度总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且小于4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0%;
3、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4000万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4、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2%;
(5)前项主营业务为(5)类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大数据技术产品(服务)采购金额不低于公司年度营业成本的3%,或大数据技术研发费用不低于公司研发总费用的30%;
(6)“信用合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二、2023年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补贴
(一)合肥市大数据企业申报补贴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数据资源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
2、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市数据资源局,事后奖补方式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