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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新型信息消费补助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9/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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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为在武汉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的单位(企业)。

武汉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项目:

(一)申报项目需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5个方向,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发展。

(二)申报项目须为已完工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拟建、在建项目不予受理。

武汉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补助:

支持新型信息消费(新消费),意在引领方向。引领信息消费的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对获批建设国家新型信息消费体验馆的企业事业单位予以100万元运营补贴,对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每个奖补50万元,对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获奖单位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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