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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补贴!十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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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补贴: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十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一)主要依托单位须在湖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省工程研究中心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进行工程化开发且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为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省工程研究中心主要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须和企业联合共建,并有明确的共建协议和责任分工。
(三)省工程研究中心须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设施及基础条件,具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或人才队伍,其中: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且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四)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属地有控股关系的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科研院所及其二级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细分领域(方向)已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含工程实验室)不重复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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