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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奖励!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条件、流程和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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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完善的供应链管理制度,较强的供应链人才力量,建有业内较大影响的供应链平台,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 注册地在武汉市。
(三)已获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称号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
二、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和《规范》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填写《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企业申报书》( 见附件 ),式3 份交至各市商务局流通体系建设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J3201@126.com。( 文件名格式:所属区+企业名称+申报类别)
(二)推荐上报。市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符合商务部格式要求的企业,由市商务局确定为 2023 年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拟推荐名单并报省商务厅
二、武汉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部门、各区商务部门加大示范申报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
(二)根据《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免申即享”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对 2023 年获批商务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称号的,市级财政将给予每个企业 100 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此次申 报工作,按照商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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