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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补贴30万!随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
奖励补贴30万!随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小编已经整理了详细的内容,需要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随州市企业需要申报可咨询小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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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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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随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
对牵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参与获得上述奖励的,按照上述奖励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排名第二、第三及以后的奖励比例分别为80%、50%。对于同一获奖项目中包含多个本地单位的,只奖励排名最前的单位。
随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科技创新奖
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者于提名当年1月1日应未满45周岁,且提名年度在湖北省工作。
2.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提供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所列论文专著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完成为主,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
3.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必须已批准或授权。提名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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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励补贴:
对牵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牵头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推广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参与获得上述奖励的,按照上述奖励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排名第二、第三及以后的奖励比例分别为80%、50%。对于同一获奖项目中包含多个本地单位的,只奖励排名最前的单位。
随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青年科技创新奖
青年科技创新奖候选者于提名当年1月1日应未满45周岁,且提名年度在湖北省工作。
2.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提供支撑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所列论文专著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所列论文专著应以国内完成为主,知识产权应归国内所有。
3.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支持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成立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论文等)和标准规范等必须已批准或授权。提名项目整体技术应已实施应用三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之前应用)。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3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