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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农业工厂!2023年合肥市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申报对象条件、材料和程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2/11     浏览次数:    
2023年合肥市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申报对象条件、材料和程序,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企业申报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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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合肥市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申报对象
经立项批复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2023年合肥市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申报条件
按照项目立项的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建设的内容,且符合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2023年合肥市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申报时间
12月20日前,各项目实施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2023年合肥市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申报材料
各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验收时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项目验收申报文本(见附件1);
2.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3.合肥市农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等三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
6.申报主体购置设备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设备清单等材料;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县级初验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1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需经县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申请市级验收。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在2024年1月20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市级验收:
1.申请项目验收的报告(附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
2.县级初验的验收报告;
3.项目验收后的公示材料;
4.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材料。
六、注意事项
1.数字农业工厂项目验收投资额不大于立项时核定的投资额;
2.信用报告应为最新查询下载的报告,报告主体名称与申报人保持完全一致。
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程序,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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