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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第二批安徽省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3/21     浏览次数:    
为开展新一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工作,深入挖掘节能减煤降碳潜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决定征集第二批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安徽省注册或建有分支机构的单位,包括有关协会、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第三方服务机构或其他适合的单位;
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诊断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的办公条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从事节能减煤降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包含电力、热力等相关能源专业。须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以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
4.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近三年实施节能减煤降碳诊断、评估、能源审计、能源智能化管理等工作;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5.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编制诊断服务方案;
6.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专业团队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对服务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要严格保密;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请有意愿的单位填写《安徽省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申请表》(附件1),按照申报材料参考大纲(附件2)要求,认真编制申请报告,于4月3日前将申请表和申请报告报送省节能协会(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组织审核。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申报单位入围省级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单(第二批)。
(三)发布名单。对通过审核的相关单位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发布省级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单(第二批)。
三、其他事项
1.各市、有关行业协会要广泛动员一批实绩突出、企业认可度高、服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好的单位积极申报。
2.列入省级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优先推荐参与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减煤降碳诊断工作和合同能源管理。
3.实施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已纳入第一批省级节能减煤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合同能源管理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本次不再重复申报,对不能按要求完成诊断任务、不服从主管部门工作协调的从名单中予以删除,纳入省节能减煤降碳服务机构黑名单。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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