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合函〔2024〕146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皖农合〔2020〕102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阜农办〔2024〕13号)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示范家庭农场(以下简称“省示范社”和“省示范农场”)监测工作。为了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特进行公开选定监测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
(二)监测对象和标准:
1.监测对象。
(1)省示范社。本次监测对象为2021年度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的12个省示范社(不包括已申报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2022年度监测合格的11个省示范社。
(2)省示范农场。本次监测对象为2014-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的36家省示范农场。
合计59家。
2.监测标准。
(1)省示范社符合《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的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优、社会声誉良好等省示范社标准。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税务登记非正常情况。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2)省示范农场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附件《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六项标准,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
(3)相关监测标准见附件3。
(三)监测预算:报价上限不得高于6000元,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核查单位。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有审计资质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要持有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来参加的,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资料装纸质档案袋,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时间与方式:2024年3月26日8:00至2024年3月28日17:30时。以书面函件方式报名,可直接递送或邮递至: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中国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采取邮递方式的,招标方不承担延迟收达造成的耽误责任。
四、选定时间及地点
1.选定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3:00,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
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件2:报价表
安徽省奖励补贴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工作。
(二)监测对象和标准:
1.监测对象。
(1)省示范社。本次监测对象为2021年度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的12个省示范社(不包括已申报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2022年度监测合格的11个省示范社。
(2)省示范农场。本次监测对象为2014-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定的36家省示范农场。
合计59家。
2.监测标准。
(1)省示范社符合《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省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规定的依法登记设立、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明显、产品(服务)质量优、社会声誉良好等省示范社标准。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税务登记非正常情况。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2)省示范农场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附件《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六项标准,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实行“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
(3)相关监测标准见附件3。
(三)监测预算:报价上限不得高于6000元,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核查单位。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有审计资质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要持有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来参加的,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资料装纸质档案袋,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时间与方式:2024年3月26日8:00至2024年3月28日17:30时。以书面函件方式报名,可直接递送或邮递至: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中国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采取邮递方式的,招标方不承担延迟收达造成的耽误责任。
四、选定时间及地点
1.选定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3:00,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临泉县农业农村局(临泉县教育西路美苑路交叉口)。
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附件2:报价表
附件3:省级示范社(场)相关监测标准